据金牛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陈灵本是一位普通的80后上班族,年6月进入到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设计部经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期一年,但在年12月,陈灵就离职了,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报告》,内容包括“公司七宗罪”、“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罚款制度混乱”、“全公司都是警犬”、“公司行*和后勤部都是吃屎的”等等一些言语激烈的词句。离职后,陈灵还将该份言词犀利的辞职报告发到了她自己的QQ空间、
此举被公司得知后,立即电话要求陈灵删除相关内容,停止相关人身攻击和名誉诋毁。陈灵不仅没有应公司的要求删除相关内容,还继续发布了一些针对该公司的侮辱性语言,比如“有句话叫人不要脸*都害怕,公司不要脸祸害你全家”等等。于是,装饰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灵立即停止在网络上的侵权行为,并在权威纸媒上公开进行赔礼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要求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2万元。
法院判定,女子登报公开致歉(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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