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派出所所长王余祥违规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消费卡问题。
王余祥任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门楼派出所所长期间,年至年先后五次送给时任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副局长孙某某消费卡、礼金,共计人民币元。年7月,福山区纪委给予王余祥*内警告处分。
高疃镇巨屯村村委会主任孙忠强等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物品。
孙忠强任高疃镇巨屯村村委会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期间,年和年春节前,孙忠强和巨屯村*支部副书记、报账员张述茂先后两次收受巨屯村学校房屋承包方烟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及本村村民孙某某赠予的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元,物品全部发放给巨屯村7名*员及33名村民代表。年月,高疃镇*委分别给予孙忠强、张述茂*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表明,在当前持续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然禁而未绝,仍有少数*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而上。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令行禁止、不越底线。全区各级*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治任务,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要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紧盯重要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