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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通知:
现有确诊患者
全部转运至10医院集中收治
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集中救治工作,医院等10家医院作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医院,用于集中收治服务区域内确诊患者。
其中,医院收治服务区域为淄博、泰安、德州;医院为济南;医院、医院为青岛、日照;医院为烟台、威海;医院为潍坊;医院为济宁、枣庄、菏泽;医院为临沂;医院为聊城;医院为滨州、东营。
通知要求,现有确诊患者全部转医院进行救治。其中,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危重型患者暂不转运,预计3天内能达到出院标准的不再转运。
确诊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由患者确诊时所在市承担,患者转运所发生的费用整体纳入医疗费用,医保待遇及支付、补助*策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市要医院需求,统筹所辖市、县级医疗机构的呼吸内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院感管理等专业医护力量,医院参加医疗救治工作。孕产妇、儿童等特殊患者的救医院所在市统筹保障。
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力医院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物资的保障工作。因医疗救治需要增加配备的呼吸机、ECMO等特殊设备,医院可从服务区域内统筹调配。
通知要求,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分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更多最新消息济南通告:对四大火车站到站旅客统一接站2月12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经研究确定,自2月12日17时起,对所有经铁路到达济南火车站、济南西站、济南东站、大明湖站的旅客,由区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统一接站、组织乘车送达目的地。
一、对到站旅客实行统一接站。到站旅客经过体温检测、身份证查验、信息登记等流程后,由各区县*府工作人员引导统一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送达各区县中转站,经信息核实后再分送至目的地。
二、各区县*府将为旅客提供全过程服务。各区县*府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引导乘车,全程提供优质服务,并在中转站接收,确保旅客顺利到达目的地。所乘车辆严格落实消*制度,公交车满载率不超过50%,切实保障旅客乘坐安全。
三、各火车站设立申报专用通道,到站旅客有以下情况的须主动申报:
1.有重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
2.与新冠病*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的;
3.曾接触过来自重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
4.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到站旅客申报完成后,由驻站卫生防疫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全程服务;有以上情形未主动申报、经检测发现的,由驻站卫生防疫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进入火车站的社会车辆运送乘客进站后应即时离开,不得在上述四个火车站擅自停留或接到站旅客。
五、出租车必须将乘客送达各区县中转站,不得中途落客;乘坐出租车的乘客必须在各区县中转站下车,不得提前下车,不得拒付车费。
六、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拒不服从引导安排,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各区县中转站一览表
来源:闪电新闻客户端、山东商报
编辑:PP璇璇校对:璇璇
有期徒刑十个月!山东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宣判2月12日上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月3日上午8时许,济南市莱芜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邓某某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并殴打民警徐某,造成其执法记录仪滑落。在民警徐某将执法记录仪转交辅警时,邓某某再次殴打民警徐某。案发当日,邓某某被刑事拘留,2月6日被执行逮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月10日立案受理并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莱芜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在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当前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佩戴口罩是防范疫情蔓延的有效措施,被告人邓某某不服从公司疫情防控人员劝阻,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对防控人员实施殴打,且暴力袭击处警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说法
_佩戴口罩是*府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而采取的防控措施,在本案中,邓某某不服从公司疫情防控人员劝阻,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防控人员,且暴力袭击处警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排查及各类相关工作,切勿以身试法,对妨害公务、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青岛男子谎称从武汉返回,借隔离蹭吃蹭住...1月26日18时许,在青岛西站出站口,
一名中年男子出站时突然对检查人员称,
他刚从武汉监狱释放回来,寻求隔离。
这一情况立即引起疫情防控各相关部门重视,
男子很快被接走并在滨海街道设置的隔离点
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
经查,这名男子叫高某,55岁,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办事处人。令人奇怪的是,高某声称他有咳嗽发热的症状,但是经多次检测,医生发现高某体温均正常,而高某对其行踪轨迹闪烁其词,说不清乘坐车次等信息。由于事关疫情防控,高某还是被按照规定进行隔离。
随后的几天里,*岛警方及相关部门围绕高某的行踪进行大量的外围调查,一直没有发现他到过武汉的轨迹。另外,直到2月10日隔离期结束,高某一直也没有任何发病的症状。*岛公安分局小口子边防派出所依法传唤高某,高某此时才承认谎称从武汉返回的违法事实。
据高某供述,他户籍地在滨海街道,但平时多在外地打零工,一直单身。1月26日,高某乘坐火车从日照返回,此时他已经了解到从武汉返回的人员需要隔离,想到回家也是一个人过,就想借隔离“蹭吃蹭住”。于是,高某在下车时自称从武汉返回的人员,顺利被隔离。其实,高某连湖北都没有去过,更不用说武汉了。
高某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岛公安分局在查清其违法事实后,依法裁决给予高某行*拘留七日之处罚。
▌本文来源:江苏新闻、人民日报、济南日报记者侯月、齐鲁晚报、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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