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晚报设计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烟台人,见到此人请立即举报 [复制链接]

1#

被悬赏人:王拥*,男

出生年月:97年3月28日

住址:芝罘区幸福中路6号内5号

身份证号码:****

未履行标的:被告烟台市荣健商贸有限公司、王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烟台日升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元以及利息。

执行案号:()鲁执号。

凡向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拥*的下落,并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王拥*的,给予元奖励。

牟平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年5月6日至2年5月5日

举报联系

-毕法官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点亮右下“在看”持续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