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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新闻热评记者被打网红盗窃犯李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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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记者被打网红盗窃犯

李星星事件群体免疫

过去的一周里,全球疫情仍旧严峻,瑞典称在几周内就能实现群体免疫,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回顾国内,记者被打事件让我们不禁思考当下新闻事业的困境与记者的职业风险,“网红盗窃犯”使我们反思流量时代底线与价值观何在。“李星星事件”再度发酵,媒体的聚光灯应照向何处?回顾本周新闻报道,洞察国内外要闻,让我们用客观的视角和冷静的态度,再看新闻。

21日,新京报、红星新闻、上游新闻等多家媒体前往河南原阳调查采访“4名儿童被埋”事件。记者在当地被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员阻拦,询问其具体身份、询问为何拦阻,但未获回应。随后,对方对记者进行推搡、殴打,记者使用手机拍摄时,手机被抢、衣服被撕烂、眼镜被踩毁。21日晚,原阳县宣传部副部长卞瑞峰上门归还手机并向被打记者道歉,并对此前接受采访时称“死者家属动手殴打记者”的说法予以否认,表示打人者身份还未调查清楚。记者收到手机时手机内容被刷机清空,连通讯录都没有了。22日,记者从原阳县委宣传部得到一份《“关于原阳县盛和府建筑工地“4·18”压埋窒事故”情况说明》,该文件称,涉事9名人员均系原兴办事处工作人员,但记者为何被打,原因还未得知。23日,人民网发文《河南原阳道歉!这样解释打记者、刷机原因》,文中原阳县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郭勇进行解释:“当时我们过于激动,态度不好,出了这样的事儿,确实不应该,真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道歉。”“当地农村有种习俗,夭折儿童安葬仅仅是家人和亲属到场,希望免人打扰,安静入土。他们安排办事处李成凯等人到现场维持秩序。”

26日,人民日报发布文章《原阳县涉媒体从业人员报警称被殴打新乡调查组最新回应》,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新乡市委*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对于“4·18”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复述。同日,媒联社发布文章《红星新闻记者回应人民日报报道:强烈谴责,深以为耻!》,报道了红星新闻王春对人民日报报道的质疑和回应。

新闻热评

头顶“无冕之王”光环的新闻记者已经成为了一种“高危职业”。记者,本应是连接事实真相与“吃瓜群众”的桥梁,现如今却成了相关利益者欺凌威胁的羔羊。一些人因为新闻记者公正及时的报道、损其利益、戳其痛处,于是便对记者进行打击报复。围追堵截,阻扰采访;拉横幅,“泼脏水”;破坏设备,拳脚相向……似乎“文武双修”才是记者未来的发展方向。记者遇暴的现象古已有之,不过是于今为烈。在中国新闻事业由萌芽到发展再到不断壮大的过程里,中国新闻记者因言获罪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有人为此付出过生命的代价。近代历史上,轰动全国的记者被害案时有发生:民国第一“名记”——*远生被杀案,“萍水相逢百日间”——邵飘萍、林白水之死……笔是刮骨钢刀,尤其在缺乏民主自由的时代,记者报道真相、针砭时弊所触到的社会顽疾更加恶劣,而所面临的后果也更加危险。当利诱、拉拢不成时,暴力便成为专制者扫除障碍最有效的手段。建国以后,中国在思想、*治、文化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新闻工作者的地位和作用也有了明显变化。然而,在50年代中后期直至十年浩劫,受极左路线的干扰,新闻事业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首当其冲成为*治运动的“牺牲品”。许多记者被关押批斗,有的被开除*籍、公职。老一辈新闻工作者邓拓、孟秋江、金仲华、范长江、章汉夫等先后被迫害至死。可以说,新闻的独立地位、记者的批判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改革开放以来直至近年,虽然记者的权益逐步受到了多方面的保护,社会民主化程度也有所提高,但记者被打事件仍屡次发生。上到权威媒体如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下到《成都晚报》《兰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地方媒体都有记者被打或遭遇跟踪、威胁的事件。记者被打不仅损害了记者个人身心健康和公众的知情权,还暴露出当下新闻事业的困境与记者的职业风险。*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曾指出,“广大新闻舆论工作者要做*的*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一句话概括了当下记者的职业定位与使命。时代大潮汹涌激荡,记者既要针砭时弊,又要进行舆论监督,做好群众喉舌。如果新闻的功能仅停留在宣传上,记者将永远不会遭受暴力待遇。而正是记者手握笔杆刺贪刺虐、为大众挤破社会“浓疮”的神圣使命,大大提升了记者的职业价值,无愧于“无冕之王”的称号。媒体舆论监督作为*的*治权力的延伸和补充,是国家赋予新闻记者的神圣职责,倘若记者与媒体遭受不法侵害却得不到重视与公正处理,那么打伤的不仅是记者,还有媒体伤痕累累、功能衰竭的监督权。在*的历史上,向来十分重视媒体监督和引导舆论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当下,一些地方官员干部却习惯性地排斥媒体监督,缺乏闻过则喜的态度,他们觉得记者就是来“揭丑”,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如果媒体和被监督的单位坦诚地面对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事情处理好了,一些坏消息也可能变成好消息。但是一遇到新闻媒体来监督就慌张、阻挡,反而会使事情更加复杂化。同时,*府单位也应经常查找自己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遇到新闻监督时才不至于手忙脚乱,顾此失彼。记者的正常采访和公正监督是其工作职责,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过,记者在采访活动中也要明确自己的职业身份,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采访对象,尽力避免与采访对象发生冲突,减少摩擦。要记住,记者首先是新闻的服务员,采访和写稿都应在尊重别人的前提下进行。如果记者抓住报道对象的问题不放,以高高挂起的姿态咄咄逼人、“赶尽杀绝”,必然会在采访时处处受阻,甚至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回归到“4名儿童被埋”事件,我们希望儿童被埋事故的真相能早日明朗,记者被打事件也能有一个公正客观的处理。4月18日,多年前在网上因“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等所谓“金句”而火爆网络的偷电瓶车惯犯出狱。据荔枝新闻报道,“在其出狱前一天,就已经有三十多传媒公司在周某家等人了,坐了七八桌”。还有网友在朋友圈、通过短视频直播“窃格瓦拉”出狱现场,赤裸裸将其称为“精神领袖”。20日,澎湃新闻发表评论文章《偷电瓶车的惯犯出狱,竟成流量狂欢?》,称“窃格瓦拉”俨然成为反主流价值观流量的扛把子,恶搞和*畜文化的图腾,“每一个构建、传播窃格瓦拉网络神话的人,都在不断参与着等而下之的价值观投降。”

新闻热评

“话题”人物往往很“吃香”,这在流量时代并不新鲜。但是周某作为网络“话题”人物,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小偷,一个声称“不可能打工”的小偷,因为偷窃等,他“进去”了四次,可以说已经没有了善恶丑美观念。遗憾的是,正是这样一名“惯偷”,因为说了一句违背常理的话,就受到网友、文化公司和自媒体的热捧,这是一种极端反常的、病态的现象。流量时代,很多公司、自媒体打造网红来赚取利益本无可厚非。打造网红的套路也都是差不多的,有颜值、有特长、有能力,或是具备一定的话题,之后再接各种广告、带货等等,流程清晰意图明了。但是一众公司向周某伸出“橄榄枝”,显然既非看中周某有啥能力、特长,更非因为周某狱中改造表现值得赞赏,而纯粹出于蹭并不阳光的热点、赚并不干净的流量。如果周某真的成为网红中一员,他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正能量信息?周某的“成功”之路,会不会成为另类“励志”样板,催生更多跟风效仿者?若这样的人“名利双收”,让诚实劳动的人们情何以堪?不管是个体还是公司,想红可以理解,但前提是不能走歪门邪道,要带着正能量而红,不以低俗当有趣,不以言语乖张甚至不法行为博出位、做卖点。权威媒体也应及时引导舆论,遏制不良的社会风气,让网络环境更加“天朗气清”。19日晚,针对之前的“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性侵”一事,微博博主“E姐狼小蓓”发布事件后续,并配出了李星星委托律所“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声明,声明中提到“少数媒体为了蹭热点报道案件,采取了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甚至是打法律擦边球的恶劣做法,比如追寻到被害人老家,多次打扰被害人家人,采访被害人邻居和学校等原件完全无关者,打探、挖掘与案件完全无关的各种消息,无端泄露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隐私,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20日,该条微博的发出引发网友对于涉事媒体的极大批评,不少网友甚至列出了当年由于媒介越权导致白冰冰女儿被绑架撕票的案件。

新闻热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媒体的首要职责在于客观报道事实,新闻报道要秉持人文关怀,不能违背职业道德、为了蹭热度博眼球去干预当事人的生活。回顾当年的“汤兰兰案件”,对于此类案件的报道,媒体的聚光灯应当照向事实,运用媒体的力量去追问事实真相,促进问题的解决,以正义来安抚受害者,而非将枪指向受害者,对其进行二次伤害。4月22日,美国CNBC新闻台报道,瑞典首席流行病学专家安德斯·泰格内尔(AndersTegnell)称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将在几周内有望实现“群体免疫”。文中称,该措施旨在允许一些人接触病*,以便在普通人群中建立免疫力,同时保护像老年人这样的高危人群,但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卫生部门的建模分析,斯德哥尔摩市人口中的免疫者人数越来越多,未来将对疫情发展产生影响。但泰格内尔同时也承认,这只是通过数学模型预测的疫情未来发展走势,实际情况是否真的按照这个方向发展还有待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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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冠病*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各国都出现了不同的应对措施,我们暂时无法知晓哪种策略最终会被证明是最有效的。但在全球都在努力抗疫的当下,瑞典“不走寻常路”的做法确实引起了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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