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白癜风怎么治 https://m.39.net/pf/a_6731900.html小布有件事儿要宣布
今天(5月23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开了个会
然后嘛……
成都就要多“三根线”啦
今天上午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成都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获得批准。《条例》将城市景观风貌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制度予以固化。
《条例》共7章60条,分为总则、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自然生态景观风貌保护、人文景观风貌保护、历史文化景观风貌特别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小布刚才说到的
“三根线”
指的就是《条例》中的
城市“三线”管理制度
新增的“三线”管理制度以及城市轴线、绿道等景观风貌内容,进一步厘清了相关概念、逻辑关系,内容更加充实,增强了可操作性,突显了特色。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山体等各类城市绿地
应当划定
城市绿线
△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全景图。成都发布-成都晚报孙琳摄
为构建绿满蓉城、花重锦官、水润天府的自然生态景观风貌,加强对山体、水体、植被绿化等景观风貌的规划管控,《条例》指出,保护山体自然风貌,细化山体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山前区域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塑造和保护城市天际线和观山视域廊道。
河流、湖泊、水库
湿地等城市规划确定的
地表水体保护区域
应当划定
城市蓝线
△航拍洛水湿地公园绿道。成都发布-成都晚报孙琳摄
保护水体自然风貌,细化水体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规定,统筹岸线景观建设,明确滨水建设项目高度控制要求,强化河流水系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风貌保护要求,保护河流生态廊道的功能和走向;严格按照城市绿线保护各类绿地,规定城市园林绿地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建筑等区域
应当划定
城市紫线
△位于锦江区水井坊社区的“成都版清明上河图”墙绘。成都发布-成都晚报王欢摄
人文景观风貌保护举措方面,为保护和塑造体现成都地域特色、人文精神、时代特征和艺术品位的人文景观风貌,《条例》设置相应保护措施:在出让和划拨用地环节明确城市景观风貌管控要求;要求在总体城市设计中确定城市色彩体系;明确城市景观照明、市政工程设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区域特色艺术品等的风貌管控要求;细化城市公园建设要求,以主要山脉、河流、湖泊以及历史遗迹等为载体规划建设各类保护性公园,以城市中心、产业功能区中心等为依托规划建设综合城市公园,以及在城市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社区公园;强化既有建筑风貌整治和新建建筑风貌管控要求,对建筑外立面材料、临街建筑外墙维护、公共建筑临街界面的风貌控制等作了规范。
历史文化景观风貌特别保护举措方面,为构建传承创新、古今一体、别样精彩的历史文化景观风貌,加强对成都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规划管控,主要设置了以下控制性管控内容:为落实我市实施“中优”发展战略、推进天府锦城建设,明确成都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深入推进“三降两提”发展要求,严格控制成都历史城区开发强度,明确历史城区范围内特别地区的住宅用地总容积率等指标;严格控制历史文化风貌片区建设高度,规定历史文化风貌片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其范围内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历史建筑等保护主体高度的最高值;针对部分情况复杂、方式多样的管控要求,在法规中明确由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此外,《条例》还明确,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专项规划,相关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新闻多一点——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获通过
今天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从江畔的观景台眺望沱江风貌。成都发布-成都晚报孙琳摄
条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细化了多项工作举措。作为四川省首次以单独流域立法的方式推进污染治理的开篇之作,条例肩负着“尽快全面改善和保护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依法打赢碧水保卫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同时为长江保护立法提供可资借鉴的流域立法经验”的重要使命。
“从严”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在水源区设立排污口、饮用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况,提高了下限进行处罚。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增加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增加在沱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从严规定等。
省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将以此条例的制定经验和实施情况为借鉴,研究制定出台具有四川地方特色的水污染防治条例或综合性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为我省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
综合成都日报“锦观”川报观察
编辑
雕刻时光
点“在看”哦~
让更多小伙伴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