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一男子猥亵12岁“干姑娘”
逃9个月被刑拘
[导读]
2011年5月17日22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大队在巡查时,发现了九台市上逃犯李再武的线索,民警苦劝李再武妻子5个小时,李再武妻子最终同意协助警方。19日零时,在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一处木艺公司内,民警将李再武抓获。据了解,李再武于2010年8月23日,在自己的百货商店内对12岁女童小韩(化名)实施猥亵后外逃,九台市公安局将李再武列为上逃犯。
向“干姑娘”伸出了魔爪
5月19日11时许,在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大队见到了李再武。据警方介绍,李再武今年40岁,家住九台市沐石河镇。2010年8月23日17时左右,李再武在自家经营的百货商店内看店,这时李再武的“干姑娘”小韩到商店后屋去看电视,李再武将房门反锁,对年仅12岁的小韩伸出了魔爪。
“我当天喝多了!”李再武介绍,小韩平时总来商店,经常和李再武聊天,李再武认小韩做“干姑娘”。事发当天,李再武将小韩扑倒在火炕上,将小韩的衣服和裤子脱掉,对其进行抚摸,期间对小韩进行恐吓,威胁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别人。
9个月没睡一个安稳觉
小韩十分恐惧,回到家中闷闷不乐,在家人的询问下,小韩将事实告诉了家人,小韩的爸爸带着小韩找到了李再武,李再武矢口否认。小韩的爸爸立即打电话报警,李再武找借口出门外逃。
“我逃了9个月,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李再武介绍,外逃后前两个月都不敢联系家人,后来才得知自己已经成为了逃,他每个夜里都梦见小韩的家人找到了自己,也会梦到警方突然将他抓捕。
据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大队504警区的民警张德新介绍,5月17日22时许,发现李再武的线索后,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并没有对其进行抓捕。随后,民警对李再武活动的地点进行了踏查,但没有见到李再武本人。“我们立即决定通过他的妻子对其展开抓捕。”民警经过对李再武妻子5个小时的耐心劝导,积极地排查,最终于5月19日零时,将李再武抓获归案。目前,李再武已经被刑事拘留。
“我很后悔”
:你在猥亵女童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
李再武:当时我喝醉了酒,一时冲动犯了错误,感觉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了。
:你想过自首吗?
李再武:有时候半夜做恶梦吓醒了,真想过自首,可最终还是没有鼓起勇气。
:你现在后悔吗?
李再武:非常后悔。
:你有什么话想对家人说吗?
李再武:我对不起家人。
张中志
实习
单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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