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准分子激光价格 http://baidianfeng.39.net/a_zhiliao/180908/6513417.html成都晚报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昨日开始施行。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涉及4个方面的新措施。
1完善事故复核程序
·放宽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的范围。将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以及路外事故认定3类情形均纳入复核申请范围。
·在事故责任复核环节,新增可设立复核委员会的规定,吸收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参与,提高事故认定的公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
·取消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减少司法成本,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规范事故处理收费
·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但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除外。
·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严禁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除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外,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交通警察方可通知具有资质的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简化办案程序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在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管”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
·当事人报警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通过电话、